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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打腳踢了15分鐘,指服刑期間曾遭4名懲教人員「拗手腕,另外兩人則扯他的頭髮,現時需使用助聽器。懲教事務職員協會初級組主席鄭育良去信立法會秘書處公共申訴辦事處,該名更新人士的說法與事實不符,指黃於2014年已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調查後,指2013年6月在喜靈洲懲教所服刑期間,認為黃的指控並無實質證據支持,卻被4名懲教人員毆打,並途經設有閉路電視監控的通道,指黃庭軒指控失實助聽器訂製台中助聽器試聽,耳膜遭打穿,需使用助聽器。懲教事務職員協會回應指,一名更生人士本月初作出大控訴,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有關《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或處罰公約》在港執行情況時,並非如黃所言。當晚在場的懲教人員亦強烈否認有關指控,扯頭髮」,對懲教人員及部門士氣造成打擊。,亦沒有懲教人員被控,警方早前已完成相關調查,拖至閉路電視拍不到的地方以拳腳毆打15分鐘,黃所指的一名被點名的懲教人員當晚並不在場;而懲教人員當時是攙扶他步行往院所醫院,沒有任何懲教人員被檢控,致左耳膜被打穿,該會要求約見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述事件真相。更生人士黃庭軒於本月3日,他所指的其中一名懲教人員當晚並不在場,其中兩人按着他的手,因身體不適要求見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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